为加强我市看守所五化建设,江西省瑞昌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协警8名(限男性),特公告如下。
一、招聘条件
1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无违法犯罪前科;
2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健康合格身体条件;
3、自愿从事协警工作,具有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,服从组织安排、分配;
4、年龄在25周岁以上、45周岁以下,高中以上文化,身高1.68米以上;
5、能熟练操作电脑;
6、瑞昌籍、警校毕业生、复员退伍军人、全日制大专院校毕业生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。
二、报名和资格审查
1、报名截止时间:2014年10月10日。
2、报名地点:瑞昌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。
3、报名应提交的有关证件、证明材料:户口本、身份证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(两份)、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,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明,有特殊技能者提供相关证明。
三、聘用
对考察合格的人员,办理相关聘用手续,试用期3个月。试用期满,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(聘期三年,三年期满后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及意愿可继续聘用)。
四、工资待遇
月工资1500元,社会养老保险金单位缴付部分由看守所负责。
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进行,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。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,严禁弄虚作假。
报名咨询电话:0792-4236115,联系人:陈丽娟
瑞昌市公安局
二O一四年九月十九日